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培育专业敬业、服从指挥、服务大局的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专家队伍,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决策咨询、技术支撑、舆论引导等方面的作用,8月14日至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会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等单位,在江苏南京华润燃气学创中心开展了首期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急处置专家集中培训。来自全国31个省份117家单位的123名“城市燃气”“城镇供水”“城镇排水”专家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开班式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做了动员讲话,传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对…
京建发〔2024〕3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参建单位将消防质量管理融入自身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稳步提升消防施工质量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等规定,现将加强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一)落实建设单位首要…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批准发布城市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城市公共体育馆建设标准、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08.1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推动建筑业信息化技术发展,建设北京市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高工程管理的标准化和工序流程的规范化,加强数字技术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全方位、全流程、全岗位的应用,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共同主编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程》(DB11/T 2291-2024)(下称《规程》),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批准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发布。 为更好的落实《规程…
现批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与中文版出现异议时,以中文版为准。 该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7月10日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调整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并明确: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3元/科,主观题科目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02元/科;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5元/科,主观题科目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25元/科。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08.09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82号)等相关规定,我部开展了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公布如下: 一、企业情况 2023年末,全国共有15284家登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参加了统计,比上年增长8.6%。 二、人员情况 2023年末,参加统计的企业共有从业人员1207491人,比上年增长5.5%。其中,工程造价咨询人员303530人,比上年减少2.2%,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5.1%。 共有注册造价工程师161939人,比上年增长9.7%,…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对象 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4—2025年度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申请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相关专业点需符合各专业评估(认证)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各专业评估文件最新版本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搜索框内输入相应专业名称后查找下载。 二、受理时间 申请学校应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一份)邮寄至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申请报告的电子…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印发以来,部分地方反映需就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作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测资质管理 (一)关于鼓励合伙企业申请检测资质。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申请检测资质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适当优化申请材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