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2025年内部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宣布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对扎实做好新一轮内部巡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着力提升巡视工作规范化水平,纵深推进内部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部党组…
现批准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201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局部修订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培训机构,有关建筑业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开展延续注册工作,并要求达到继续教育要求。为满足广大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需求,我会决定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六个专业。 二、培训…
3月31日,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发布,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 规范提出了住宅项目的底线要求。据悉,规范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将给老百姓的居住体验带来哪些升级?记者进行了采访。 关注点① 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 层高是上下相邻两层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根据规范,新建住宅层高提升为“不低于3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曾宇介绍,规…
现批准《住宅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8-2025,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和下列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一、《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第4.0.1条。 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1.1、5.3.3、5.4.4、5.5.2、5.5.3、5.6.2…
现批准国家标准《1000kV构支架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34-201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名称修改为《1000kV构支架施工及验收标准》。 局部修订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1000kV构支架施工及验收标准
2024年,我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部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带头厉行法治。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多次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作出部署,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处理问题,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建…
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支付条例》已经2024年10月18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支付条例》中和工程领域相关要点如下: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件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快培养行业卓越工程师,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于今年4月份联合举办“2025年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一)加强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应急管理部。 附件下载: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